|联系我们

企业搬迁是企业自身管理决策的结果,但搬迁客观上会造成许多老员工上下班不方便的问题。员工是企业宝贵的资产,如何安置老员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管是否不负责任,员工自身和企业都是不负责任地解决问题。企业搬迁可以参照以下解决老员工工作问题的办法:
1.企业搬迁后,可以为员工设置班车。
企业的搬迁更注重老员工的家庭,企业可以设置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穿梭巴士可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向商业旅游服务公司购买车辆、租车或租用车辆及司机。由于郊区县城的交通往往比较畅通,班车的使用不会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产生很大的影响,基本上达到了一个小时的上限,比如一些大城市可以稍微延长。
(二)企业搬迁后,职工宿舍也可以设置。
企业搬迁后,如果交通过于拥挤或过远,班车既不能解决员工上下班的问题,也可以采取在厂区角落设置员工宿舍的做法。安排员工每周回家一次。然而,这样的企业会增加宿舍管理成本和责任,不适合已婚员工。如果企业搬迁不方便建宿舍,可以考虑出租由第三方管理的职工公寓,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能源投入,减轻住宿安全的责任。
(三)企业搬迁可以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部分职工的劳动合同。
即使企业采用上述两种方式搬迁后,仍有部分职工无法解决上下班通勤的问题,企业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不能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在关于劳动部“劳动法”某些条款的说明中,有人解释说:“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规定的其他情况,如企业搬迁、合并、企业资产转让等,以及排除本法第27条规定的客观情况”。
因此,企业搬迁是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典型案例。然而,这种解除并不是没有必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不履行,当事人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全天工资。”
上一篇:企业搬迁前的准备工作
相关推荐: